TBN CC #: 5233039
公佈日期 : 2026/03/13
採購單位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5-B005-00G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委託辦理理財業務人員訓練班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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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7712192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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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8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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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B005-00G
採購名稱:115年度委託辦理理財業務人員訓練班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蔡佩娟
連絡人電話:(02)23483131
傳真號碼:(02)238315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2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1
開標日期:2026/03/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76,000 元
Email:100817@landbank.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二)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廠商提供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除廠商係屬自然人外,其餘廠商應繳交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屬綜合所得稅者,可繳附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包含臺北市及新北市,詳招標規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1.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541號信箱,檢舉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8.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9.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履約地點包含臺北市及新北市,詳招標規範。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1.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之機關名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檢舉受理單位:本行政風處地址: 臺北北門郵局第1541號信箱,檢舉電話:02-2371-4572,傳真:02-2331-0902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行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4.本行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5.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6.本案以決標日為契約成立日。
7.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8.未列事項詳招標文件及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9.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