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32985
公佈日期 : 2026/03/13
採購單位 : 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12026
採購名稱 : 115年烏日區新長壽段107地號綠美化維護管理(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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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88819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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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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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9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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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2026
採購名稱:115年烏日區新長壽段107地號綠美化維護管理(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烏日區公所
機關地址:414臺中市烏日區烏日里新興路316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曾小姐.徐小姐
連絡人電話:(04)23368016#112.205
傳真號碼:(04)2336408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02
開標日期:2026/03/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58,190 元
Email:ping1008@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為「園藝服務業」登記代碼「A102080」之公司或行號且未受政府機關停權處分,停業中廠商不可投標.
附加說明 :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等,餘詳如投標須知。
二、請廠商投標時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三、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最低標)
三、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未派員以備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等,視同放棄比減價格權利,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四、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五、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六、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七、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經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九、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投標之各項表件均應詳填,如標的名稱、日期等,餘詳如投標須知。
二、請廠商投標時附上本標案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三、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因投標廠商之標價均高於核定底價,依採購法規定需辦理比減價格,而未按時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之權利,逕行由到場之廠商進行比減價格,本所將不另行通知。(最低標)
三、為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人員,攜帶公司章、負責人印章及開標授權書到場;如未派員以備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等,視同放棄比減價格權利,本所將不另行通知。
四、本所審查招標文件,發現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如經主持人當場要求更正,投標廠商未派員到場或無法當場更正者,視同放棄其更正權益,由審查人員逕行認定之。
五、投標文件如以郵遞方式送達者,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所,請投標廠商衡酌並估算郵遞送達時間,如未能於截止時間前送達本所,由廠商自行負責。
六、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於標案重新上網後廠商應重新領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亦同。
七、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預算經市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終止或變更契約。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者,應於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九、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臺中市烏日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362405。
十、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