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32080
公佈日期 : 2026/03/12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採購案號 : SV-1151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澎湖縣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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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8499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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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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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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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V-115101
採購名稱:115年度澎湖縣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董維
連絡人電話:(06)9261141#134
傳真號碼:(06)927572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0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0
開標日期:2026/03/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700,000 元
Email:fs79450@phhcc.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 基本資格:
1.經政府合法登記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或國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研究機構等。
2.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應分別具經依法審定之建築(含工程類)或文化資產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兩者背景須具備互補性,不得同為建築背景或同為文資背景;若計畫主持人一人同時具備建築(含工程類)及文化資產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助理教授資格)者,則免協同主持人。
3.實務經驗證明:若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學歷為「文化資產相關系所」者,須另檢附曾實際執行完成 1 件(含)以上古蹟、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之調查研究、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或解體調查之證明文件。
4.且無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者。
(二) 證明文件:
1.依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切結書(正本)。
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5.非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影印本。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學歷證明(影印本)。
8.經驗證明(影印本)。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電子領標。
2.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54或57條規定,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並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如有疑義請洽本局文化資產科,電話:(06)926-1141#134。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本案採電子領標。
2.依政府採購法第51、53、54或57條規定,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其餘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並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有否更正事宜,如有疑義請洽本局文化資產科,電話:(06)926-114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