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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31899
公佈日期 : 2026/03/1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採購案號 : 11508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753972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2,89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83
採購名稱:115年度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邱冠維(規格)/陳田坪(採購)
連絡人電話:(02)23313561#5070/2121
傳真號碼:(02)2383280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3/0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0
開標日期:2026/03/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00,000 元
Email:by4714@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代碼、項目:CF01醫療器材製造業;F4國際貿易業;IC藥品檢驗業等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5年度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採購案-投標廠商相關注意事項: 1.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79萬2,890元整。 2.押標金:新臺幣4萬5,000元整。 3.履約保證金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於決標次日15日內繳納。 4.保固保證金及繳納期限:無。 5.廠商投標資格營業項目代碼、項目:CF01醫療器材製造業;F4國際貿易業;IC藥品檢驗業等相關行業(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投標廠商對於本案規格表等文件如有疑義,請洽詢需求單位承辦人-刑事鑑識中心巡官邱冠維,電話02-26519660。 8.廠商須配合機關辦理電子契約製作,簽約前廠商應開通臺北市政府「台北通」廠商端帳號,以利辦理線上簽核及下載契約書事宜。 9.廠商應於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 時應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10.本案依投標須知第42點(七)規定須填寫提出「詳細價目表」供審查。 11.本案投標廠商須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備審。 12.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詳查附錄文件之審查表(第11、12頁),依審查表逐項檢視有無缺漏應附文件,並檢視有無缺漏核章用印處,以免影響投標資格。 13.依投標須知第57點(四)2.(6)規定: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之情形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14.本次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另本次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有關廠商投標資格、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資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15年度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採購案-投標廠商相關注意事項: 1.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79萬2,890元整。 2.押標金:新臺幣4萬5,000元整。 3.履約保證金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於決標次日15日內繳納。 4.保固保證金及繳納期限:無。 5.廠商投標資格營業項目代碼、項目:CF01醫療器材製造業;F4國際貿易業;IC藥品檢驗業等相關行業(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6.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投標廠商對於本案規格表等文件如有疑義,請洽詢需求單位承辦人-刑事鑑識中心巡官邱冠維,電話02-26519660。 8.廠商須配合機關辦理電子契約製作,簽約前廠商應開通臺北市政府「台北通」廠商端帳號,以利辦理線上簽核及下載契約書事宜。 9.廠商應於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 時應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10.本案依投標須知第42點(七)規定須填寫提出「詳細價目表」供審查。 11.本案投標廠商須提供「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備審。 12.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詳查附錄文件之審查表(第11、12頁),依審查表逐項檢視有無缺漏應附文件,並檢視有無缺漏核章用印處,以免影響投標資格。 13.依投標須知第57點(四)2.(6)規定: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之情形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14.本次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投標,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另本次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有關廠商投標資格、押標金、履約保證金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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