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231650
公佈日期 : 2026/03/11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EL15036P044
採購名稱 : 即時情態偵測記錄系統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14222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185,984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L15036P044
採購名稱:即時情態偵測記錄系統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戴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5328311
傳真號碼:(02)253285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3
開標日期:2026/0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480,000 元
Email:mndtaf03@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一、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付下列資料供甲方代理人審查: A.提供工作人員名冊(檢附身分證影本)供甲方代理人保防安全部門實施安全查核(未經查核人員不得進入甲方代理人及使用單位營區),如乙方逾上述期限未提供工作人員名冊,導致甲方代理人辦理安全查核審查時程延宕工期,乙方不得要求抵扣逾期天數;如工作人員異動請於施工日前20日曆天內提供工作人員 名冊供甲方代理人保防安全部門實施安全查核。 B.依通用條款第10條完成投保,並提供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保險起迄日為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於審查無誤後,乙方始得施作相關履約事項。 C.提供之即時情態偵測記錄系統、動態偵測記錄模組、防爆型動態偵測記錄模組等原廠須具備經濟部工廠登記證,確保交貨產品非大陸製造及組裝。 (2)全案分3批交貨: A.第1批:10套,乙方應自簽約次日起90日曆天內(含)內乙次完成交貨。 B.第2批:38套,乙方應自簽約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含)內乙次完成交貨。 C.第3批:48套,乙方應自115年11月1日起60日曆天內(含)內乙次完成交貨。 二、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總價或各分項預算單價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請一併檢附本公告之空白標價清單填註分項報價金額(報價勿超過本案公告(清單有價款)之分項預算。 5.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7.押標金。 8.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9.如需提供同等品再行檢附同等品審查表或型錄供本部審查。 四、押標金繳納: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10工作天(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方式繳納;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30點相關規定辦理。 五、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寫完成後,於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30-1700)聯繫採購單位承辦人前往領取。 六、針對招標文件之相關驗收規範及文件完成修訂。 七、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戴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交付下列資料供甲方代理人審查: A.提供工作人員名冊(檢附身分證影本)供甲方代理人保防安全部門實施安全查核(未經查核人員不得進入甲方代理人及使用單位營區),如乙方逾上述期限未提供工作人員名冊,導致甲方代理人辦理安全查核審查時程延宕工期,乙方不得要求抵扣逾期天數;如工作人員異動請於施工日前20日曆天內提供工作人員 名冊供甲方代理人保防安全部門實施安全查核。 B.依通用條款第10條完成投保,並提供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保險起迄日為簽約日之次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於審查無誤後,乙方始得施作相關履約事項。 C.提供之即時情態偵測記錄系統、動態偵測記錄模組、防爆型動態偵測記錄模組等原廠須具備經濟部工廠登記證,確保交貨產品非大陸製造及組裝。 (2)全案分3批交貨: A.第1批:10套,乙方應自簽約次日起90日曆天內(含)內乙次完成交貨。 B.第2批:38套,乙方應自簽約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含)內乙次完成交貨。 C.第3批:48套,乙方應自115年11月1日起60日曆天內(含)內乙次完成交貨。 二、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總價或各分項預算單價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請一併檢附本公告之空白標價清單填註分項報價金額(報價勿超過本案公告(清單有價款)之分項預算。 5.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7.押標金。 8.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9.如需提供同等品再行檢附同等品審查表或型錄供本部審查。 四、押標金繳納: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10工作天(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方式繳納;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30點相關規定辦理。 五、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寫完成後,於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30-1700)聯繫採購單位承辦人前往領取。 六、針對招標文件之相關驗收規範及文件完成修訂。 七、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戴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