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231432
公佈日期 : 2026/03/11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150022
採購名稱 : 「新竹市115年兒童客語繪本出版品」委託規劃執行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636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22
採購名稱:「新竹市115年兒童客語繪本出版品」委託規劃執行
採購類別:採購-印刷及出版品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政府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劉昭英
連絡人電話:(03)5216121#304
傳真號碼:(03)52660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4
開標日期:2026/02/0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0,000 元
Email:010708@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與本標案相關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登記)之相關事業公司、行號、法 人、團體。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所營業務須含有I1顧問服務業項目或I4 廣告業項目或I5設計業項目或J3出版事業項目或J6藝文業項目等其中之一 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其他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2.履約各階段期限: (1)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含),提交本案細部工作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內容須包含建議邀約作家、繪者及諮詢顧問名單、建議規劃方向及撰寫大綱說明。 (2) 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履約項目,提送成品及成果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 (3) 於完成所有履約項目後30日內,如發現任何可歸責於廠商之瑕疵,於接獲機關通知3日內派員處理。(詳如契約第七條)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施淑婷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麗琪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彥傑 職業:公 委員姓名:羅國裕 職業:退休人員 委員姓名:林振豐 職業:退休人員 ***本案投標須知第14點要求電子投標廠商應於截標期限前另提送紙本企劃書。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與本標案相關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登記)之相關事業公司、行號、法 人、團體。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所營業務須含有I1顧問服務業項目或I4 廣告業項目或I5設計業項目或J3出版事業項目或J6藝文業項目等其中之一 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其他 〈1〉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2〉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新竹調查站傳真:(03)5385052;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三、履約期限: 1.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2.履約各階段期限: (1)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含),提交本案細部工作計畫書1式3份(含電子檔),內容須包含建議邀約作家、繪者及諮詢顧問名單、建議規劃方向及撰寫大綱說明。 (2) 1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履約項目,提送成品及成果報告書1式3份(含電子檔)。 (3) 於完成所有履約項目後30日內,如發現任何可歸責於廠商之瑕疵,於接獲機關通知3日內派員處理。(詳如契約第七條) 本案評選(審)委員名單,依本府辦理最有利標(適用、準用、參考)或評分及格最低標採購案件公開評選委員會(評審小組、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作業要點,於招標公告中公開,名單如下: 委員姓名:施淑婷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麗琪 職業:公 委員姓名:陳彥傑 職業:公 委員姓名:羅國裕 職業:退休人員 委員姓名:林振豐 職業:退休人員 ***本案投標須知第14點要求電子投標廠商應於截標期限前另提送紙本企劃書。 ***以電子資料傳輸投標(以下簡稱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時,均應檢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