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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31187
公佈日期 : 2026/03/11
採購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採購案號 : 115-B-002-0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第五河川分署轄管水系治理工程用地取得作業(勞務委外)B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987940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09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B-002-02
採購名稱:115年度第五河川分署轄管水系治理工程用地取得作業(勞務委外)B標
採購類別: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機關地址:600嘉義市東區親水路123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陳亮元
連絡人電話:(05)2304406#167
傳真號碼:(05)23044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9
開標日期:2026/01/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1,090,000 元
Email:wra05023@wra05.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或聯合事務所),並依法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者。(詳委託服務計畫書)
附加說明 :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 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 涉及賠償責任之訢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 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 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本次公告日起至截標日 止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 方式〕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 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 議價。及依據同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評審時間另定,並於辦理比價或議價後,逕行辦理決標。 〔決標方式〕 依據採購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及依據同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評審時間另定,並於辦理比價或議價後,逕行辦理決標。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為不合格標。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勞務採購委託技術服務說明書投標須知 附件及本署委託技術服務採購相關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5.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新台幣95萬元整。6.參加投標廠商聲明書未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所附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嘉義市調查站60000號信箱電話05-255017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 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 涉及賠償責任之訢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 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 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本次公告日起至截標日 止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 方式〕電子領標工本費100元。 〔決標方式〕: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 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 議價。及依據同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評審時間另定,並於辦理比價或議價後,逕行辦理決標。 〔決標方式〕 依據採購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及依據同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於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開標時間地點,並於開標後當場審查,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評審時間另定,並於辦理比價或議價後,逕行辦理決標。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為不合格標。2.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分署。3.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本勞務採購委託技術服務說明書投標須知 附件及本署委託技術服務採購相關規定,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分署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5.履約保証金繳納數額:新台幣95萬元整。6.參加投標廠商聲明書未附於投標文件遞送或所附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嘉義市調查站60000號信箱電話05-255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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