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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31046
公佈日期 : 2026/03/10
採購單位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115-051-082-TEL-3
採購名稱 : 臺灣銀行鼓山及三多分行電話總機系統汰舊換新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2786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4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51-082-TEL-3
採購名稱:臺灣銀行鼓山及三多分行電話總機系統汰舊換新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藍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3494220
傳真號碼:(02)2349318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25
截止收件日期:2026/03/10
開標日期:2026/03/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946,134 元
Email:118999@mail.bot.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勘查現場前請先洽詢鼓山分行總務謝襄理(07-5218291轉351)、三多分行總務顏襄理(07-3349341分機253)。 2.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機關(本行)報請董事會通過後方決標生效。 3.投標廠商如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不決標予該廠商。 4.單價調整:決標後之契約單價以廠商投標之單價為原則,但廠商投標單價如有不合理情形時,機關得要求廠商提出說明,機關如認為說明不合理將其單價按決標總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或由雙方協議調整訂定。 5.投標廠商於「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標價清單」之「投標標的規格」及「投標標的廠牌型號」欄位,務必將擇用之『交換機及話機』廠牌填寫清楚,以供後續履約管理審查作業。 6.得標廠商應估回分行既有電話總機設備乙式,其估回價金為定額新臺幣(下同)2,000元整/分行,總計4,000元整(2家分行),並於開工日前(含開工日)分別繳納鼓山及三多分行(1家2,000元)。廠商繳付後開立收據,不得於採購金額中扣除。 7.廠商施工前應辦妥保險。 8.貴廠商如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勘查現場前請先洽詢鼓山分行總務謝襄理(07-5218291轉351)、三多分行總務顏襄理(07-3349341分機253)。 2.投標廠商如為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規範之利害關係人,且為決標對象時,須俟機關(本行)報請董事會通過後方決標生效。 3.投標廠商如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不決標予該廠商。 4.單價調整:決標後之契約單價以廠商投標之單價為原則,但廠商投標單價如有不合理情形時,機關得要求廠商提出說明,機關如認為說明不合理將其單價按決標總價與發包預算總價之比例調整,或由雙方協議調整訂定。 5.投標廠商於「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標價清單」之「投標標的規格」及「投標標的廠牌型號」欄位,務必將擇用之『交換機及話機』廠牌填寫清楚,以供後續履約管理審查作業。 6.得標廠商應估回分行既有電話總機設備乙式,其估回價金為定額新臺幣(下同)2,000元整/分行,總計4,000元整(2家分行),並於開工日前(含開工日)分別繳納鼓山及三多分行(1家2,000元)。廠商繳付後開立收據,不得於採購金額中扣除。 7.廠商施工前應辦妥保險。 8.貴廠商如對資格審查規格審查、價格審查、評選、決標等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文到(或接獲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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