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30582
公佈日期 : 2026/03/10
採購單位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1-28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冬山鄉轄區行道樹植栽維護及修剪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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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86171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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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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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9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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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28
採購名稱:115年度冬山鄉轄區行道樹植栽維護及修剪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地址:269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先生
連絡人電話:(03)9591105#157
傳真號碼:(03)959031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3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11
開標日期:2026/0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00,000 元
Email:dungshan@mail.e-land.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園藝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 」等之廠商。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本)(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採購案預算及採購金額:新臺幣200萬元整,採總價決標。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內詳列報價(依機關提供之空白經費配置表(詳細價目表)填列,且不得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未於服務建議書內詳列報價或報價逾本案採購案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無效標)。
3.本採購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所電話或行文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簽約日起1年或預算用罄為止(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七條)。
5.契約價金之給付:單價計算法(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三條)。
6.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1)廠商於機關每次派工單通知日(以LINE或公文通知)起3日內回覆開工情形(含各案預計機具、人力、所需期程及完成日期)。但倘經機關通知為緊急搶修、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得先以LINE通知後,派工單、開工回復等後補。(2)完成日期不得超過自派工單通知日起14日完成,但單次派工案件範圍較大、所需完成時間不足半日須累積案件、受氣候、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得協請機關酌予延長,並經機關同意後延長,最遲不得超過30日完工。(3)緊急搶修及災害復原3日內(不含災前預防及災後復原3日後),依機關指示責任區域,將影響交通安全之斷枝、傾倒樹木等於3日內排除完成,並拍照回傳予機關,以不影響人行、行車安全為原則。但倘經機關指定,必要時應於4小時內優先進行搶修(視天候許可,不分晝、夜)。(4)廠商應於完工當日以Line回傳完工照片交機關。
(5)本案採書面驗收,廠商原則於履約項目逾契約總價1/2及全案完竣時,以正式公文提送機關報竣驗收,待驗收合格後,以廠商實際施作數量申請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有關簽約後派工、管理、驗收繳交之表件後續提供予廠商)(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五條)。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及契約第一條)。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營業項目為「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園藝服務業(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 」等之廠商。廠商投標時除基本資料及資格證明文件外,另應檢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本)(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案不提供書面領標,電子領標不收取文件工本費。
[開標地點]:本所3樓第二會議室(宜蘭縣冬山鄉南興村冬山路100號)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繳納期限:決標次日起14日內)。
[保固保證金額度]:免。
[其他]:
1.本機關提供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2.本採購案預算及採購金額:新臺幣200萬元整,採總價決標。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內詳列報價(依機關提供之空白經費配置表(詳細價目表)填列,且不得逾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未於服務建議書內詳列報價或報價逾本案採購案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無效標)。
3.本採購案採不分段開標,依招標公告登載之時間及地點開標,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招標文件所定資格條件之廠商,由本所電話或行文通知參與評選後,再函請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議減價次數以3次為限)。
4.履約期限:廠商應於簽約日起1年或預算用罄為止(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七條)。
5.契約價金之給付:單價計算法(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三條)。
6.契約價金給付條件(驗收後付款):(1)廠商於機關每次派工單通知日(以LINE或公文通知)起3日內回覆開工情形(含各案預計機具、人力、所需期程及完成日期)。但倘經機關通知為緊急搶修、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得先以LINE通知後,派工單、開工回復等後補。(2)完成日期不得超過自派工單通知日起14日完成,但單次派工案件範圍較大、所需完成時間不足半日須累積案件、受氣候、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得協請機關酌予延長,並經機關同意後延長,最遲不得超過30日完工。(3)緊急搶修及災害復原3日內(不含災前預防及災後復原3日後),依機關指示責任區域,將影響交通安全之斷枝、傾倒樹木等於3日內排除完成,並拍照回傳予機關,以不影響人行、行車安全為原則。但倘經機關指定,必要時應於4小時內優先進行搶修(視天候許可,不分晝、夜)。(4)廠商應於完工當日以Line回傳完工照片交機關。
(5)本案採書面驗收,廠商原則於履約項目逾契約總價1/2及全案完竣時,以正式公文提送機關報竣驗收,待驗收合格後,以廠商實際施作數量申請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有關簽約後派工、管理、驗收繳交之表件後續提供予廠商)(詳本採購案契約第五條)。
7.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工作天內,按照招標機關所規定之格式及所需文件,與機關簽訂契約。契約書(正本2份、副本6份)之製作裝訂由得標廠商為之,其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未及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契約簽訂者,應取得機關同意辦理展延(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三十八點及契約第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