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30375
公佈日期 : 2026/03/10
採購單位 :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採購案號 : NLSC-115-3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6部移動站型衛星定位接收儀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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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11551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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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28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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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NLSC-115-32
採購名稱:115年度6部移動站型衛星定位接收儀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機關地址:408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497號4F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許君韶或王怡惠
連絡人電話:(04)22522966#258或718
傳真號碼:(04)2259189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6
開標日期:2026/0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450,000 元
Email:17018@mail.nls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如附加說明一
附加說明 : 一、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公司或商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或「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之一,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本案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需檢附經本國任一地方法院公證或本國駐外機關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三、廠商於投標時,標封內應檢附接收儀及天線盤已公開發行之原廠型錄(影本可),規格部分請以色筆標示,並加註規格編號;參加投標之貨品如為外國產品,請將主要規格翻譯為中文,型錄未明列之規格,應另外提出技術手冊或其他證明文件,不得以提供切結書方式為之;型錄上無儀器圖片者應另附照片。(詳如本案規格書:柒、注意事項)。
四、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政風處: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公司或商業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為「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或「F113060 度量衡器批發業」之一,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其登記事項以已向主管機關登記者為準。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本案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臺紐經濟合作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需檢附經本國任一地方法院公證或本國駐外機關認證之資格文件中文譯本,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三、廠商於投標時,標封內應檢附接收儀及天線盤已公開發行之原廠型錄(影本可),規格部分請以色筆標示,並加註規格編號;參加投標之貨品如為外國產品,請將主要規格翻譯為中文,型錄未明列之規格,應另外提出技術手冊或其他證明文件,不得以提供切結書方式為之;型錄上無儀器圖片者應另附照片。(詳如本案規格書:柒、注意事項)。
四、其他檢舉不法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408臺中黎明郵局第99號信箱 電話:1996
內政部政風處: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