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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30032
公佈日期 : 2026/03/0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市場處
採購案號 : 115W30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市場土建及設備委外維修零星維護預約式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23179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W30
採購名稱:115年度市場土建及設備委外維修零星維護預約式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工程科-陳基?-(02)25505220#2318
連絡人電話:(02)25505220#2045
傳真號碼:(02)255217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3
開標日期:2026/0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800,000 元
Email:cw-2122@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以下營業項目應至少符合一項,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1011)、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附加說明 :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2月13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2月13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本採購案屬於開口契約,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開口工項維護費單價之預算金額已公開。 (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及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 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各案履約期限以各派公函規定之履約期限為準。 (2) 本案係辦理本處市場土建及設備委外維修零星維護開口契約,廠商應依機關通知履約地點及履約時間,依本案契約辦理履約事宜,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3) 採購案分為北區、南區共2項,並以北區、南區依序作為開標之順序,各項之施作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北區-臺北市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松山區、中山區及大同區等行政區內之市場、超市、攤販集中場及光華數位新天地,預算金額240萬元。 南區-臺北市萬華區、中正區、大安區、信義區、南港區及文山區等行政區內之市場、超市、攤販集中場及光華數位新天地,預算金額240萬元。 (4) 逾期違約金,依契約第十三條約定辦理。 (5) 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五、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注意事項如下: (一) 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 (二) 廠商得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目應繳押標金之總和。 六、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分別為:北區-新臺幣2,200,000元,南區-新臺幣2,210,000元。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或未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廠商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招標文件電子檔。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審標.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2月13日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2月13日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本採購案屬於開口契約,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開口工項維護費單價之預算金額已公開。 (三)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及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 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各案履約期限以各派公函規定之履約期限為準。 (2) 本案係辦理本處市場土建及設備委外維修零星維護開口契約,廠商應依機關通知履約地點及履約時間,依本案契約辦理履約事宜,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3) 採購案分為北區、南區共2項,並以北區、南區依序作為開標之順序,各項之施作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北區-臺北市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松山區、中山區及大同區等行政區內之市場、超市、攤販集中場及光華數位新天地,預算金額240萬元。 南區-臺北市萬華區、中正區、大安區、信義區、南港區及文山區等行政區內之市場、超市、攤販集中場及光華數位新天地,預算金額240萬元。 (4) 逾期違約金,依契約第十三條約定辦理。 (5) 如有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依「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規定辦理契約變更者,以契約變更後之金額為上限金額,或以契約變更後約定之期間為通知單開立期限。 五、本案採分項複數決標,注意事項如下: (一) 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 (二) 廠商得依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其屬合併者,應為所投標項目應繳押標金之總和。 六、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分別為:北區-新臺幣2,200,000元,南區-新臺幣2,2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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