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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29590
公佈日期 : 2026/03/09
採購單位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採購案號 : DNB11423L
採購名稱 : 南沙指揮部第三區隊廳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S12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NB11423L
採購名稱:南沙指揮部第三區隊廳舍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機關地址:852高雄市茄萣區崎漏里正遠路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林育民
連絡人電話:(07)6988820#763406
傳真號碼:(07)6987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2
開標日期:2026/02/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725,000 元
Email:1275@cga.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提供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及開業證書影本(需於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
一、履約期限係指乙方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由甲方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一)規劃設計部分: 1. 乙方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分段完成下一目所訂工作項目。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地質鑽探」:甲方應於船運啟航前10日曆天通知乙方登島,乙方應於抵台後次日起40日曆天內提送甲方審查。 (2)「整體規劃」:乙方應於抵台後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整體規劃所列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供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3)「基本設計」:乙方應於「整體規劃報告」經甲方同意後,函文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4)「細部設計」:乙方應於「基本設計報告」經甲方同意後,函文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各項工程設計-細部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甲方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5)規劃設計履約各階段經甲方審查如有修改事項,乙方應於甲方規定時間內修正完成。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五)甲方要求乙方派員至機關實施簡報及說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所需費用包含於服務費內。 二、本案於等標期間內(上班時間: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如有任何疑問均可電洽機關詢問,聯絡電話:(07)698-9238,聯絡人:謝宗霖技士。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履約期限係指乙方完成履約標的之所需時間(由甲方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一)規劃設計部分: 1. 乙方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分段完成下一目所訂工作項目。 2. 依前子目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地質鑽探」:甲方應於船運啟航前10日曆天通知乙方登島,乙方應於抵台後次日起40日曆天內提送甲方審查。 (2)「整體規劃」:乙方應於抵台後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整體規劃所列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供1式7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3)「基本設計」:乙方應於「整體規劃報告」經甲方同意後,函文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基本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甲方審查,並依甲方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4)「細部設計」:乙方應於「基本設計報告」經甲方同意後,函文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各項工程設計-細部設計所列規範事項,並將有關書圖提1式7份送甲方審查,並依機關通知日期至機關實施簡報。 (5)規劃設計履約各階段經甲方審查如有修改事項,乙方應於甲方規定時間內修正完成。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五)甲方要求乙方派員至機關實施簡報及說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所需費用包含於服務費內。 二、本案於等標期間內(上班時間:上午0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700時)如有任何疑問均可電洽機關詢問,聯絡電話:(07)698-9238,聯絡人:謝宗霖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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