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228573
公佈日期 : 2026/03/06
採購單位 :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採購案號 : 114A092-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台灣林業科學專業學術文章英文翻譯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4391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A092-01
採購名稱:115年度台灣林業科學專業學術文章英文翻譯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需求規格相關:康碩容小姐02-23039978#3895;招標相關:陳東其先生02-23039978#1022
連絡人電話:(02)23039978#1022
傳真號碼:(02)2389631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1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2
開標日期:2026/01/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50,000 元
Email:donchi@tfri.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合法設立的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1份。 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1份。 4.填妥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5.填妥之切結書正本1份。 6.服務建議書1式8份。 7.填妥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報價須與服務建議書內之預估服務費用一致)。 8.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36點。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2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電子領標售價10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開標時間: (1)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5年1月23日下午2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2.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依工作說明書第四項作業期程完成115年度台灣林業科學4期內容翻譯。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使用單位:本所技術服務組:康碩容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3895;傳真:(02)23052027。 4.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等。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8.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9.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委員名單如下:鄭委員美如、何委員振隆、張委員勵婉、許委員俊凱、陳委員芬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之標封內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1份。 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1份。 4.填妥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5.填妥之切結書正本1份。 6.服務建議書1式8份。 7.填妥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報價須與服務建議書內之預估服務費用一致)。 8.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本案招標投標須知第36點。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72元大封套及200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00元(電子領標售價100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開標時間: (1)資格審查:中華民國115年1月23日下午2時00分。 (2)服務建議書(含簡報及其它文件)評審:俟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3)辦理議價:俟評審出最符合需要者之廠商後擇期辦理議價。 2.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依工作說明書第四項作業期程完成115年度台灣林業科學4期內容翻譯。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使用單位:本所技術服務組:康碩容小姐,電話:(02)23039978轉分機3895;傳真:(02)23052027。 4.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等。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紙本領標收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或紙本領標收據投標。 8.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9.本案參考「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之規定,公開評審小組委員名單如下:鄭委員美如、何委員振隆、張委員勵婉、許委員俊凱、陳委員芬蕙。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