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6643
公佈日期 : 2026/03/0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W0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三峽生命紀念館停車場整地改善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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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02754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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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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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79,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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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W001
採購名稱:115年度三峽生命紀念館停車場整地改善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地址:237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十七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詹育庭、楊明輯
連絡人電話:(02)26711017#216、806
傳真號碼:(02)2672244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06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11
開標日期:2026/02/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50,000 元
Email:AM9424@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契約製訂:由得標廠商繕製,費?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2.本案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建請投標廠商派員持大小章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另未派員持大小章到場之廠商如須填寫低投標價理由書者,應於本所指定時間內派員持大小章到場填寫或說明(由機關記錄)並當場核章或於指定時間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填妥核章傳送至本所(已於投標文件檢附填妥核章之低投標價理由書者不在此限)。3.以電?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憑證列印存放入?標封內,俾本所查驗。4.請依本案資格文件審查表檢附經歷證明文件,未依審查表準備(如工程記載表等資料未載明竣工日期並由相關單位核章致無法證明是否完成者,或僅檢附驗收紀錄未連同檢附契約者,或經歷證明非由原始定作人(業主)出具者)者本機關得認定為資格文件不符5.廠商應??付費領標並取得電?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其他廠商之電?領標繳費憑據。6.電?領標網址:「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電?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採購網????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7.未得標廠商,為避免郵寄退還押標金支票衍生之風險,請廠商親至本所2樓秘書室領回押標金,本所恕不代為寄回。8.「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 行 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契約製訂:由得標廠商繕製,費?廠商應含於標價內,機關不另給付費?。2.本案於辦理開標、(比價)、(議價)、決標等採購程序時,建請投標廠商派員持大小章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另未派員持大小章到場之廠商如須填寫低投標價理由書者,應於本所指定時間內派員持大小章到場填寫或說明(由機關記錄)並當場核章或於指定時間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填妥核章傳送至本所(已於投標文件檢附填妥核章之低投標價理由書者不在此限)。3.以電?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憑證列印存放入?標封內,俾本所查驗。4.請依本案資格文件審查表檢附經歷證明文件,未依審查表準備(如工程記載表等資料未載明竣工日期並由相關單位核章致無法證明是否完成者,或僅檢附驗收紀錄未連同檢附契約者,或經歷證明非由原始定作人(業主)出具者)者本機關得認定為資格文件不符5.廠商應??付費領標並取得電?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其他廠商之電?領標繳費憑據。6.電?領標網址:「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電?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新公告,廠商需重新領標),電?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採購網????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7.未得標廠商,為避免郵寄退還押標金支票衍生之風險,請廠商親至本所2樓秘書室領回押標金,本所恕不代為寄回。8.「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 行 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