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6109
公佈日期 : 2026/03/03
採購單位 :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205
採購名稱 : 115年枋寮鄉公墓清明節前除草整理工作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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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689826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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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54,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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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205
採購名稱:115年枋寮鄉公墓清明節前除草整理工作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地址: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殯葬管理所 葉姿萱、財行課 黃麗娟
連絡人電話:(08)8782012#19
傳真號碼:(08)87847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5
開標日期:2026/02/2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 元
Email:flu90@mail.fanglia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園藝類廠商。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地點: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本所財行課(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參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 新台幣一佰元。
備註:
1.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洽詢本所08-878-2012財行課,殯葬所08-879-1757,或傳真878-4719。
4.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異動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5.文件直接寄達本所財行課或直接送達本所收發。
6.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
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地點:940屏東縣枋寮鄉保生村海邊路6號本所財行課(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參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 新台幣一佰元。
備註:
1.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洽詢本所08-878-2012財行課,殯葬所08-879-1757,或傳真878-4719。
4.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異動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5.文件直接寄達本所財行課或直接送達本所收發。
6.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
7.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