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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24895
公佈日期 : 2026/03/02
採購單位 :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00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臺中市南區區公所天然災害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94678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7,3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03
採購名稱:115年度臺中市南區區公所天然災害緊急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402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林潔婷
連絡人電話:(04)22626105#409
傳真號碼:(04)226365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3
開標日期:2026/0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5,000 元
Email:tccght5044@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為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廠(E103091)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廠(E103101 )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之公司或行號: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機關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2)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一、若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詳本案投標須知第20點「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辦理。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繳交費用即下載招標文件。 三、本案經費未經臺中市政府財政局同意備查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財政局同意備查動支數額表後始決標生效。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一、若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詳本案投標須知第20點「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辦理。 二、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繳交費用即下載招標文件。 三、本案經費未經臺中市政府財政局同意備查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財政局同意備查動支數額表後始決標生效。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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