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4424
公佈日期 : 2026/02/2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104-2
採購名稱 : 115年新北市轄內公共工程等相關設施新闢、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設計及監造」及「初步評估」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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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484974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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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124,421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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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104-2
採購名稱:115年新北市轄內公共工程等相關設施新闢、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設計及監造」及「初步評估」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蔡先生/新工處江先生(86871266分機5405)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61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3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274,842 元
Email:AF0462@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或大地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第2次招標結果為廢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預計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553萬6,154元整,各區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76萬8,077元整,擴充項目說明如下:
1 本市轄內公共工程等相關設施新闢、改善工程及本市公有土地改善工程之設計、協助招標決標及施工監造等業務,各區金額皆為新臺幣326萬8,077元整。
2 其他相關作業如:二級品管試驗費、交通維持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出流管制計畫、詳細測量作業、地質調查(含地質鑽探與試驗)及生態檢核等等,各區金額皆為新臺幣350萬元整。
3 有關「初步評估」契約擴充之各區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包含初步評估、測量作業等相關業務。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土木科 江先生,電話為(02)86871266分機5405。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3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第2次招標結果為廢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預計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1,553萬6,154元整,各區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76萬8,077元整,擴充項目說明如下:
1 本市轄內公共工程等相關設施新闢、改善工程及本市公有土地改善工程之設計、協助招標決標及施工監造等業務,各區金額皆為新臺幣326萬8,077元整。
2 其他相關作業如:二級品管試驗費、交通維持計畫、水土保持計畫、出流管制計畫、詳細測量作業、地質調查(含地質鑽探與試驗)及生態檢核等等,各區金額皆為新臺幣350萬元整。
3 有關「初步評估」契約擴充之各區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包含初步評估、測量作業等相關業務。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土木科 江先生,電話為(02)86871266分機5405。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