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4301
公佈日期 : 2026/02/26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4A04336
採購名稱 : 遊憩事業等多處多元支付服務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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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231815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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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697,999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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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B14A04336
採購名稱:遊憩事業等多處多元支付服務案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站務處票務中心計核組 傅明瑩
連絡人電話:(02)25505600#2050
傳真號碼:(02)2511897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0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4
開標日期:2026/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700,000 元
Email:e21588@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H 101 銀行業 。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洽辦機關:【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辦機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洽辦機關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洽辦機關聯絡人連絡,由洽辦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臺北市、新北市,詳細地點:依契約工作說明書辦理。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多元支付設備之數量以100台為上限。
2.廠商依洽辦機關需求於洽辦機關自營、聯合營運及受票證委託服務之指定營運範圍內指定之地點完成多元支付設備之設置,並負責設備維修及網路通訊服務;前述多元支付設備之數量以100台為上限,並依機關需求指定為可攜式或固定式設備,該設備須可讀取行動支付一維/二維條碼、讀取國際EMV認證信用卡、電子票證等。
3.廠商於洽辦機關之營運範圍內提供多元支付扣款、營運資料保存、傳送、查驗及營收款清分撥付等相關服務;前述服務包含各場域現場多元支付扣款及網路線上多元支付扣款。
4.廠商應無償提供多元支付設備串接之相關合法授權軟體(如:API、SDK、Web Service或其他網頁化元件等)與介面規格文件,予洽辦機關於指定場域進行線下及線上系統(包含但不限於自動收費系統、POS系統及APP)之整合開發,並提供開發過程之諮詢、測試等相關協助,軟體與文件更新改版時亦同。。
5.其他工作事項詳工作說明書。
6.報價方式: 廠商依詳細價目表〔信用卡/電子支付清分服務費〕報價。
7.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每月清分服務費給付款項以實作營收款清分撥付數量乘以訂約單價結算。
8.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9.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8,697,999元,標價高於公告之底價為不合格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洽辦機關:【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辦機關:【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2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7 陳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書面投標。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洽辦機關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洽辦機關聯絡人連絡,由洽辦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履約:臺北市、新北市,詳細地點:依契約工作說明書辦理。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多元支付設備之數量以100台為上限。
2.廠商依洽辦機關需求於洽辦機關自營、聯合營運及受票證委託服務之指定營運範圍內指定之地點完成多元支付設備之設置,並負責設備維修及網路通訊服務;前述多元支付設備之數量以100台為上限,並依機關需求指定為可攜式或固定式設備,該設備須可讀取行動支付一維/二維條碼、讀取國際EMV認證信用卡、電子票證等。
3.廠商於洽辦機關之營運範圍內提供多元支付扣款、營運資料保存、傳送、查驗及營收款清分撥付等相關服務;前述服務包含各場域現場多元支付扣款及網路線上多元支付扣款。
4.廠商應無償提供多元支付設備串接之相關合法授權軟體(如:API、SDK、Web Service或其他網頁化元件等)與介面規格文件,予洽辦機關於指定場域進行線下及線上系統(包含但不限於自動收費系統、POS系統及APP)之整合開發,並提供開發過程之諮詢、測試等相關協助,軟體與文件更新改版時亦同。。
5.其他工作事項詳工作說明書。
6.報價方式: 廠商依詳細價目表〔信用卡/電子支付清分服務費〕報價。
7.本採購案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每月清分服務費給付款項以實作營收款清分撥付數量乘以訂約單價結算。
8.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9.為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8,697,999元,標價高於公告之底價為不合格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