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4298
公佈日期 : 2026/02/26
採購單位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採購案號 : A1150041TP012R
採購名稱 : 汰換松山作業區環控與監視錄影(CCTV)系統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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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666599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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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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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1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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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1150041TP012R
採購名稱:汰換松山作業區環控與監視錄影(CCTV)系統案
採購類別:採購-照相攝影類
採購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施東明
連絡人電話:(02)87702141
傳真號碼:(02)2503137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3
開標日期:2026/0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80,000 元
Email:timshih@anws.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凡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 檢附:投標廠商聲明書
(3) 餘詳如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第82條規定。
附加說明 : 【現場查勘】
1.本採購案之工作範圍位於機場管制區域內,其作業時間及規定皆不同於一般採購案,建議廠商於本採購公告期間派員赴現場查勘,若廠商不克前往現場查勘,將視為廠商已對全部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皆充分瞭解且完全滿意而參與投標,若日後履約期間造成機關或廠商之一切損失,概由廠商自行承責。
2.查勘時間:公告招標期間之非例假日上班時間(09:00~12:00;14:00~16:30),機關現勘聯絡人及電話:臺北裝修區臺助航雷達臺施東明或代理人(02-87702141)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上網領取:電?領標之機關文件費?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不???以?? 計)期限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算,另本機關釋疑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3.電?領標:
(1)本案?律採電?領標,系統網?(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費。
4.因故停?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則為順延?原開標?之次?辦公?同?時間開標。
(2)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開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其次?辦公?之同?時間開標。
5.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本案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松山機場管制區內,親送投標文件須由機關代為收受,作業耗時,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30分鐘到達機關大門(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並電話通知聯絡人(聯絡人及電話:02-87702123 MCC值班人員),由聯絡人前往大門收件。投標廠商未能準時遞送標單至收件地點並由機關總收文完成收件時,由廠商自行承擔。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現場查勘】
1.本採購案之工作範圍位於機場管制區域內,其作業時間及規定皆不同於一般採購案,建議廠商於本採購公告期間派員赴現場查勘,若廠商不克前往現場查勘,將視為廠商已對全部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皆充分瞭解且完全滿意而參與投標,若日後履約期間造成機關或廠商之一切損失,概由廠商自行承責。
2.查勘時間:公告招標期間之非例假日上班時間(09:00~12:00;14:00~16:30),機關現勘聯絡人及電話:臺北裝修區臺助航雷達臺施東明或代理人(02-87702141)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上網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上網領取:電?領標之機關文件費?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
【其它內容】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不???以?? 計)期限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算,另本機關釋疑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
3.電?領標:
(1)本案?律採電?領標,系統網?(http://web.pcc.gov.tw),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2)採電?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採購「電?領標系統」公告之系統使?費。
4.因故停?辦理投、開標作業之處理原則:
(1)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者,其截?投標或收件時間順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則為順延?原開標?之次?辦公?同?時間開標。
(2)截?投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正常上班,?開標?(機關所在地:臺北市)因故停?上班致無法如期開標時,逕行順延?其次?辦公?之同?時間開標。
5.本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6.本案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位於松山機場管制區內,親送投標文件須由機關代為收受,作業耗時,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30分鐘到達機關大門(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並電話通知聯絡人(聯絡人及電話:02-87702123 MCC值班人員),由聯絡人前往大門收件。投標廠商未能準時遞送標單至收件地點並由機關總收文完成收件時,由廠商自行承擔。
7.本標案有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