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224285
公佈日期 : 2026/02/2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190P115
採購名稱 : 機軸半成品900個(115-116年)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5676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7,222,4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190P115
採購名稱:機軸半成品900個(115-116年)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4
開標日期:2026/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9,800,000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2月13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2月20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第1批(300個)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1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第1批採購標的300個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一般尺寸檢驗(抽驗數50個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抽驗數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優先]文件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2)餘各批:乙方須於甲方書面或電話(並做成電話紀錄)通知日次日起110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每批通知數量200~300個為原則;末批未達200個,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每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30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一般尺寸檢驗(抽驗數50個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抽驗數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優先]文件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22,000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22,00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7.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九、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2月13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2月20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第1批(300個)交貨: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1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第1批採購標的300個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一般尺寸檢驗(抽驗數50個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抽驗數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優先]文件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2)餘各批:乙方須於甲方書面或電話(並做成電話紀錄)通知日次日起110個日曆天以內,依通知數量(每批通知數量200~300個為原則;末批未達200個,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每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30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建議保存期限、非陸製(牌)產品證明書、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及第三方公正單位[一般尺寸檢驗(抽驗數50個含檢驗數據)、材質及硬度(抽驗數3個含檢驗數據),以具TAF驗證資格者優先]文件各1份】,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22,000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22,000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7.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九、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