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4268
公佈日期 : 2026/02/26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173P112
採購名稱 : 傳動基座半成品(115-116年)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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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62533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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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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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3,571,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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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173P112
採購名稱:傳動基座半成品(115-116年)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1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4
開標日期:2026/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661,200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2月14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2月21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日次日起,依通知數量將採購標的及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及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各1份,另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4個)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相關文件及檢驗破壞數,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A.通知數量501~2,000個,自通知日次日起4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
B.通知數量2,001~5,000個,自通知日次日起7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
C.通知數量5,001~10,000個,自通知日次日起10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
(2)各批交貨以上揭通知數量為原則;末批未達501個,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每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20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333.2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333.2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7.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九、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2月14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2月21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自簽約日後採各批交貨,乙方自接獲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日次日起,依通知數量將採購標的及相關文件(品質保證書及建議保存期限及產地證明文件(出廠證明及國產聲明書(或進口報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各1份,另無償提供檢驗耗用數4個)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上述相關文件及檢驗破壞數,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A.通知數量501~2,000個,自通知日次日起4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
B.通知數量2,001~5,000個,自通知日次日起75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
C.通知數量5,001~10,000個,自通知日次日起100個日曆天以內完成交貨。
(2)各批交貨以上揭通知數量為原則;末批未達501個,乙方仍須依甲方通知契約總量內履行契約交貨,每批通知交貨間隔至少20個日曆天;如經甲乙雙方同意前述交貨間隔時間及數量變更,則不受此限制。
3.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4.本案單價為333.2元整,如超出此金額即為不合格標。
5.本案為單價報價,預算單價為新臺幣333.2元整,特提醒欲參標廠商於投標報價單以「單價」報價,如以「總價」報價,將判定為不合格標。
6.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商至營區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營區。
7.還須檢附:(1)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2)廠商投標報價單(如附錄六-1)(3)廠商聲明書(如附錄五) (4)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附錄十九)(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附錄二十二)詳細請看下列: *(1)領標電子憑據務必檢附,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2)廠商聲明書*務必檢附*,另項次十四是否分包原住民廠商,如沒有請在金額部分填寫0元。 *(3)為減少開標作業程序,建議使用紙本投標,現場比減價,避免程序繁複。
8.本案可能因突發事故、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而不予開標,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行上網查詢或來電確認。 九、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