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3810
公佈日期 : 2026/02/25
採購單位 : 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採購案號 : 114B076
採購名稱 : 莿桐鄉莿桐公有零售市場設置消防設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664157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55,5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B076
採購名稱:莿桐鄉莿桐公有零售市場設置消防設備
採購類別:採購-消防保險安全保全
採購單位:雲林縣莿桐鄉公所
機關地址:647雲林縣莿桐鄉和平路53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採購單位:文雅音/業務單位:農經課張綺玉/工務課葉舒綾
連絡人電話:(05)5844661#195/236
傳真號碼:(05)58504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0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3
開標日期:2026/02/2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300,000 元
Email:yl590010023@mail.yunlin.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與本採購標的(消防工程安裝業或消防工程檢修業)相關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請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聯絡人:農經課張綺玉,聯絡電話:05-5844661轉125/工務課葉舒綾,聯絡電話:05-5844661轉236。如需現場勘查,請洽農經課張小姐。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能進入評審階段。
(4)本次為本案第三次公告,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5)【評審時間及地點】115年2月24日上午10點(地點:一樓開標室)。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委任人)出席開標現場,攜帶非投標文件上所使用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時,則應完整填寫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備妥代理人(委任人)身分證件以供查證。
七、本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八、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44661轉271及電子檢舉信箱yl590010070@mail.yunlin.gov.tw。
九、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十一、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聯絡人:農經課張綺玉,聯絡電話:05-5844661轉125/工務課葉舒綾,聯絡電話:05-5844661轉236。如需現場勘查,請洽農經課張小姐。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財行課,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能進入評審階段。
(4)本次為本案第三次公告,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5)【評審時間及地點】115年2月24日上午10點(地點:一樓開標室)。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委任人)出席開標現場,攜帶非投標文件上所使用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時,則應完整填寫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備妥代理人(委任人)身分證件以供查證。
七、本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八、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44661轉271及電子檢舉信箱yl590010070@mail.yunlin.gov.tw。
九、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十、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十一、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