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TBN CC #: 5223655
公佈日期 : 2026/02/25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E15147P102
採購名稱 : 扣機連續模等2項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08447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E15147P102
採購名稱:扣機連續模等2項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840高雄市大樹區興田里興田路35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吳先生
連絡人電話:(07)6562111#758202
傳真號碼:(07)33612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24
開標日期:2026/02/25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85,400 元
Email:Mpc205PMS@mail.mil.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資格由廠商於投標時聲明,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相關文件供查驗。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2月13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2月20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4個日曆天以內提供進廠安裝人員名冊供安全查核(接收人:林先生,電話:0988489219),經審查合格人員始可進廠實施履約,案內名冊未列之人員嚴禁至甲方履約,如履約期間需新增作業人員,將新增作業人員名冊送甲方(聯絡人同前)審查,審查不合格不得履約並續計交期,若逾期未提供進廠人員名冊及相關資料,造成後續施作期程延誤致計罰,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免予計罰。 (2)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8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模具藍圖、品質保證書、材質證明書、建議保存期限及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 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本案如參標廠商未進入底價即廢標,無減價程序。 4.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士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人員須具有勞保身份。 5.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6.本案第1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7.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8.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9.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第1項單為850,000元,第2項35,000元若超出各項單價金額為不合格標,不予以決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於115年2月13日前提出疑義,若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於115年2月20日前提出異議。 2.履約期限:(1)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14個日曆天以內提供進廠安裝人員名冊供安全查核(接收人:林先生,電話:0988489219),經審查合格人員始可進廠實施履約,案內名冊未列之人員嚴禁至甲方履約,如履約期間需新增作業人員,將新增作業人員名冊送甲方(聯絡人同前)審查,審查不合格不得履約並續計交期,若逾期未提供進廠人員名冊及相關資料,造成後續施作期程延誤致計罰,乙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免予計罰。 (2)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80個日曆天以內乙次將採購標的併相關文件【模具藍圖、品質保證書、材質證明書、建議保存期限及出廠證明、國產聲明書(原產地為臺灣) 各1份,供甲方得以反向查證方式驗證文件真實性】,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完成交貨(文件若未提供視同未完成交貨)。 3.本案如參標廠商未進入底價即廢標,無減價程序。 4.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且禁用非法人士來廠履約;另乙方提供履約服務人員須具有勞保身份。 5.案內採購標的(含所需原物料)不得向北韓購買或轉運來自北韓之煤炭、鐵、鐵礦石、銅、鎳、銀、鋅等。 6.本案第1次招標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報價,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7.餘未盡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各項規定辦理。 8.本公告如有誤植以招標文件為準。 9.投標文件內須檢附「電子領標憑據」,若無則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名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10.第1項單為850,000元,第2項35,000元若超出各項單價金額為不合格標,不予以決

provider:UCS.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