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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23360
公佈日期 : 2026/02/25
採購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採購案號 : DGC1421001
採購名稱 : 115年台北營業處散裝油料運輸裝卸操作勞務工作(15個月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0030560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76,521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GC1421001
採購名稱:115年台北營業處散裝油料運輸裝卸操作勞務工作(15個月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李佳芳
連絡人電話:(02)23043180#305
傳真號碼:(02)23029028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10
開標日期:2026/02/1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97,685 元
Email:808351@cpc.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補充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載有G101061汽車貨運業與F112060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加油業之公司行號(兩者皆需具備)。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加入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取得會員證。需繳驗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附加說明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曾經承攬公民營機構散裝油料(汽油、柴油、燃料油)運輸,且需繳結算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尚未履約完成者繳付部分驗收紀錄)供查驗。 (2)廠商油罐汽車須為自有及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CNS3591、類號Z3012『公路油罐車罐體』罐體各項規定之設計,並經政府指定檢驗機構及公路監理機構檢驗合格裝載危險物品之油罐汽車,油罐容量至少須為20公秉以上4輛;依現地勘查結果考量,運輸場域(漁港)較為狹窄,需針對車輛噸數做限制,總載重10公噸以下車輛至少2台,以上車輛資格均需繳驗行車執照及證明文件等影本。 (3)廠商於開標時需繳驗上列油罐汽車之臺灣港務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已含臺北港)同意入港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本次公告有更新投標須知 1150119版** **115.01.29 更正公告: 本案更正電子領標標封封面,並延長等標期。截標日期:115年02月10日17時;開標日期:115年02月11日10時(詳前後修正對照表) ,已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文件。 **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其應置入之標封,請詳投標須知。 3.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補充說明: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曾經承攬公民營機構散裝油料(汽油、柴油、燃料油)運輸,且需繳結算驗收證明正本或影本(尚未履約完成者繳付部分驗收紀錄)供查驗。 (2)廠商油罐汽車須為自有及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總號CNS3591、類號Z3012『公路油罐車罐體』罐體各項規定之設計,並經政府指定檢驗機構及公路監理機構檢驗合格裝載危險物品之油罐汽車,油罐容量至少須為20公秉以上4輛;依現地勘查結果考量,運輸場域(漁港)較為狹窄,需針對車輛噸數做限制,總載重10公噸以下車輛至少2台,以上車輛資格均需繳驗行車執照及證明文件等影本。 (3)廠商於開標時需繳驗上列油罐汽車之臺灣港務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已含臺北港)同意入港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本次公告有更新投標須知 1150119版** **115.01.29 更正公告: 本案更正電子領標標封封面,並延長等標期。截標日期:115年02月10日17時;開標日期:115年02月11日10時(詳前後修正對照表) ,已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文件。 **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2.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其應置入之標封,請詳投標須知。 3.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4.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 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 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5.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6.補充說明: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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