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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23109
公佈日期 : 2026/02/25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205-9
採購名稱 : 桃園市立醫院醫療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及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05-9
採購名稱:桃園市立醫院醫療大樓新建工程委託規劃及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1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巧樂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40935#2340
傳真號碼:(03)337088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1
開標日期:2026/01/21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37,129,130 元
Email:10019178@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規劃廠商」及「專案管理廠商」基本資格: (1)規劃廠商:建築師事務所 (2)專案管理廠商:建築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範圍: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 2.本採購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 (二)應附具之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及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個別廠商皆應檢附)(正本)。 2.一般證件影本: A.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B.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科別:土木或結構)及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 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科別:土木或結構)及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者免附)(正本)。 4.服務建議書。(共同投標廠商共同檢附1式) 5.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03-3340935分機2340)張巧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115年1月6日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截標時間延長至115年1月21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長至115年1月21日下午3時00分,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採共同投標,個別廠商皆應檢附)(正本)。 2.一般證件影本: A.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及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B.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科別:土木或結構)及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 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科別:土木或結構)及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者免附)(正本)。 4.服務建議書。(共同投標廠商共同檢附1式) 5.電子領標憑據。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03-3340935分機2340)張巧樂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第1次更正說明】: 1.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115年1月6日准簽辦理。 2.修正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3.截標時間延長至115年1月21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延長至115年1月21日下午3時00分,開標地點無異動。 4.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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