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1841
公佈日期 : 2026/02/23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223-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新北市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暨職場適應服務委託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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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370422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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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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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23-2
採購名稱:115年度新北市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暨職場適應服務委託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蔡先生/勞工局謝小姐(分機6586)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61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0
開標日期:2026/0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8,033,000 元
Email:AF0462@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以「學校」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且科別或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與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職業重建相關者;或
2.以「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且該等學術單位與社會工作、社會福利、職業重建相關者;或
3.醫療機構;或
4.前3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等或相關事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1次招標結果,因本案為數量複數決標,部分無法決標而廢標。
2. 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3.第1次招標已決標15名就業服務員(其中包含12名支持性就業服務員及3名職場適應就業服務員) 及4名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社團法人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4家廠商,本次招標員額為3名支持性就業服務員。
[後續擴充議價原則說明]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身障就業輔導科 謝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6。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第1次招標結果,因本案為數量複數決標,部分無法決標而廢標。
2. 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內容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3.第1次招標已決標15名就業服務員(其中包含12名支持性就業服務員及3名職場適應就業服務員) 及4名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社團法人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4家廠商,本次招標員額為3名支持性就業服務員。
[後續擴充議價原則說明]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身障就業輔導科 謝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586。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減少紙張使用,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