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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21141
公佈日期 : 2026/02/23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採購案號 : S11424115011
採購名稱 : 115年人孔框蓋更新預約式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69492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S11424115011
採購名稱:115年人孔框蓋更新預約式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文英(維護科)/藍玉如(工務科)
連絡人電話:(02)25973183
傳真號碼:(02)2596867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5
開標日期:2026/01/1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000,000 元
Email:sso30311@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符合(1)或(2)任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本案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更正詳「更正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為:契約及詳細價目表。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裝入投標封套(箱)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4,900萬元整。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履約期限 : 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施工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施工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送交施工通知單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施工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施工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七、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故報價(投標文件)有效期為開標次日起6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47、59點)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更正詳「更正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為:契約及詳細價目表。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裝入投標封套(箱)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新臺幣4,900萬元整。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履約期限 : 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施工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施工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送交施工通知單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施工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施工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七、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故報價(投標文件)有效期為開標次日起6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47、5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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