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20954
公佈日期 : 2026/02/13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採購案號 : 3521500010
採購名稱 : MSIV&FWIV大修更換用液壓油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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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661149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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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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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07,5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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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3521500010
採購名稱:MSIV&FWIV大修更換用液壓油
採購類別:採購-油品燃料類
採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機關地址:946屏東縣恆春鎮南灣路387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王淑樺/採購規範:曾舜廉,分機2412
連絡人電話:(08)8893470#3021
傳真號碼:(08)889050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2/02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11
開標日期:2026/02/1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400,163 元
Email:u277400@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廠商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檢舉機關連絡電話及信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第三核能發電廠﹕08-8896005或08-8893470轉3170 或廉政電子信箱:d35263@taipower.com.tw。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其他〕:
(1)有關採購標的之內容請詳閱本案採購規範。
(2)廠商若有疑問,投標前請先與機械組曾舜廉/分機2412確認規範內容。
(3)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封外封書註明:投標【廠商名稱】、【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地址】、【採購案號】及【標的名稱】,以供識別。
(4)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預算金額為$1,333,489元,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如欲進廠參加開標者,請將進廠人員姓名、身分證字號、公司行號、聯絡電話、進廠日期、出生年月日、地址(含縣市里鄰)及入廠事由等詳細資料傳真至本廠,以便辦理入廠手續。(辦理入廠手續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8-8893470#3026,傳真:08-8890501)。
(6)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之2.1.7 製造廠名稱,該製造廠商若經查為拒絕往來廠商,則不予決標。
(7)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保留期間自宣布保留當日起算90日為期限,保留期間若預算已核撥,宣布決標。屆保留期限若預算仍未核撥,廠商願意延長報價效期, 同步延長保留期間;反之則以廢標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請廠商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檢舉機關連絡電話及信箱〕: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第三核能發電廠﹕08-8896005或08-8893470轉3170 或廉政電子信箱:d35263@taipower.com.tw。
〔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其他〕:
(1)有關採購標的之內容請詳閱本案採購規範。
(2)廠商若有疑問,投標前請先與機械組曾舜廉/分機2412確認規範內容。
(3)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封外封書註明:投標【廠商名稱】、【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地址】、【採購案號】及【標的名稱】,以供識別。
(4)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不含營業稅之預算金額為$1,333,489元,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如欲進廠參加開標者,請將進廠人員姓名、身分證字號、公司行號、聯絡電話、進廠日期、出生年月日、地址(含縣市里鄰)及入廠事由等詳細資料傳真至本廠,以便辦理入廠手續。(辦理入廠手續聯絡人蔡小姐,電話:08-8893470#3026,傳真:08-8890501)。
(6)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之2.1.7 製造廠名稱,該製造廠商若經查為拒絕往來廠商,則不予決標。
(7)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保留期間自宣布保留當日起算90日為期限,保留期間若預算已核撥,宣布決標。屆保留期限若預算仍未核撥,廠商願意延長報價效期, 同步延長保留期間;反之則以廢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