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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19757
公佈日期 : 2026/02/12
採購單位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採購案號 : JH15016P004
採購名稱 : 裝備展示數位空間設計及施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27491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JH15016P004
採購名稱:裝備展示數位空間設計及施作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
機關地址:401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規格孫金貳04-23600765分機507248/招標車小姐508356
連絡人電話:(04)22112660
傳真號碼:(04)2212382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0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2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000,000 元
Email:msmpc401@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2月1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12月21日止,均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2112660分機508356、傳真:(04)22123820,地址:401007 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地點,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到場之廠商,招標單位將依採購法第60條踐行通知程序,逕依廠商投標文件所載電話號碼通知限期到場,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詳投標須知第27點)。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三)。 5.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3專戶。 6.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8.廠商投標時應依評選須知之要求,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及「簡報資料」紙本乙式各15份、「服務建議書 PDF」及「簡報資料 PPT」電子檔光碟1片。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同條第2、3項及第15條之1第2款規定,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方式辦理。評選委員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並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且平均總評分達75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三位四捨五入)以上者為序位第一,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本案優勝廠商為1家,以議價方式辦理,餘詳如評選須知。 10.本案採固定價格(新臺幣500萬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報價單,但應依本案固定價格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價格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如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視同廠商自願減價,以該報價決標。 10.本案採購計畫品項及其零附件(除週邊線材、風扇、電池、電源供應器、鍵盤及滑鼠等相關週邊)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含港澳)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11.本案附件設計圖係依JH14065P052PE「展示間及廠史館規劃設計服務」案得標商碩原室內裝修有限公司交貨文件製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該公司不得參加本案投標。 12.本案屬為加速購案遂行提前辦理之購案,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請於114年12月1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12月21日止,均以書面向本單位提出(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電話:(04)22112660分機508356、傳真:(04)22123820,地址:401007 臺中市東區振興路178號。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地點,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到場之廠商,招標單位將依採購法第60條踐行通知程序,逕依廠商投標文件所載電話號碼通知限期到場,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詳投標須知第27點)。 3.開標時,若參標代表非負責人本人,則應於進入標場時檢附負責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另請攜帶公司、負責人章戳參標。 4.本案請自備投標信封,存放所有招標所需文件,信封請密封,並於封套上書明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編(外標封格式詳如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三)。 5.如欲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作為本案之押標金,受款人(抬頭)為生產服務基金─生產四0一廠413專戶。 6.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釋,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7.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8.廠商投標時應依評選須知之要求,製作並檢附「服務建議書」及「簡報資料」紙本乙式各15份、「服務建議書 PDF」及「簡報資料 PPT」電子檔光碟1片。 9.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本案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同條第2、3項及第15條之1第2款規定,採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方式辦理。評選委員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依加總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並彙整合計各廠商之序位,以合計值最低者且平均總評分達75分(計算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數,小數點以下三位四捨五入)以上者為序位第一,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優勝廠商;本案優勝廠商為1家,以議價方式辦理,餘詳如評選須知。 10.本案採固定價格(新臺幣500萬元整)給付,投標廠商免備報價單,但應依本案固定價格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價格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如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視同廠商自願減價,以該報價決標。 10.本案採購計畫品項及其零附件(除週邊線材、風扇、電池、電源供應器、鍵盤及滑鼠等相關週邊)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含港澳)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11.本案附件設計圖係依JH14065P052PE「展示間及廠史館規劃設計服務」案得標商碩原室內裝修有限公司交貨文件製作,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該公司不得參加本案投標。 12.本案屬為加速購案遂行提前辦理之購案,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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