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8537
公佈日期 : 2026/02/1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採購案號 : 1150120MA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文書檔案勞務委外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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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7769010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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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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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20MA
採購名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文書檔案勞務委外採購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宋瑞芸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833
傳真號碼:(03)335152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0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9
開標日期:2026/0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11,855 元
Email:10025615@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Z12010(人力派遣業)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擇一即可) 。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 服務企劃書。
5. 電子領標憑據。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詳參本案評審須知規定。
2.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詳參本案評審須知規定。
2.廠商如對資格審查結果,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貴廠商權利或利益者,請於開標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