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8515
公佈日期 : 2026/02/11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229-AA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中心室內裝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9010477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29-AA1
採購名稱:桃園市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中心室內裝修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戴世芸小姐
連絡人電話:(03)3322101#6303
傳真號碼:(03)3337274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14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0
開標日期:2026/0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470,192 元
Email:103154@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
1. 資格文件(擇一):
(1)E102011土木包工業:
A.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C.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2)E10101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A. 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B. 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3) 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人員登記證。
2. 其他文件:
(1) 廠商信用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
(3)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規定格式填妥並加蓋相關印章或簽名)。
(4)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5)電子領標憑據。
(6)服務建議書。
(7)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附加說明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64號3、4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03)戴世芸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264號3、4樓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03)戴世芸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