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7518
公佈日期 : 2026/02/1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A03
採購名稱 : 115年度信義、南港、文山區公所轄管鄰里公園維護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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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A1104*****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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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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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A03
採購名稱:115年度信義、南港、文山區公所轄管鄰里公園維護工程委託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米琬如、李潤婷
連絡人電話:(02)29365522#321、387
傳真號碼:(02)2936503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19
開標日期:2026/01/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05,129 元
Email:bs-rice@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任?項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
2. 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程、結構?程、?利?程、?地?程、??保持、園藝。
3. I101061?程技術顧問業,科別:???程、結構?程、?利?程、?地?程、??保持、園藝。
4. 其他業類: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投標廠商應就3區公所分別填寫詳細價目表,倘廠商報價超過各區公所公告之固定費用(信義:143萬8,600元、南港:101萬8,529元、文山:224萬8,000元)或超過總固定費用(470萬5,129元),則為不合格標。】
※補充說明
?、本案為臺北市3行政區合併由臺北市文?區公所招標,決標後分別訂約。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並以序位法評選,投標廠商應備服務建議書。
三、機關保留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擴充期間自116年1?1??116年12?31?,各機關後續擴充上限如下: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為143萬8,600元、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為101萬8,529元、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為224萬8,000元。後續擴充總上限金額470萬5,129元整
四、提醒投標廠商應檢附信用證明:如為不具法??格之廠商(如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應依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第3子?e規定,以其「負責?個?戶方式」申請票據信?資料(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查詢。
※其他:
(?)?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廠商得電?領標,於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領標電?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26?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將於115年1?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87(李?姐);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米?姐)。
(六)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然人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投標廠商應就3區公所分別填寫詳細價目表,倘廠商報價超過各區公所公告之固定費用(信義:143萬8,600元、南港:101萬8,529元、文山:224萬8,000元)或超過總固定費用(470萬5,129元),則為不合格標。】
※補充說明
?、本案為臺北市3行政區合併由臺北市文?區公所招標,決標後分別訂約。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
?、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並以序位法評選,投標廠商應備服務建議書。
三、機關保留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契約擴充期間自116年1?1??116年12?31?,各機關後續擴充上限如下: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為143萬8,600元、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為101萬8,529元、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為224萬8,000元。後續擴充總上限金額470萬5,129元整
四、提醒投標廠商應檢附信用證明:如為不具法??格之廠商(如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應依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第3子?e規定,以其「負責?個?戶方式」申請票據信?資料(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查詢。
※其他:
(?)?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廠商得電?領標,於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
(?)領標電?憑據書面明細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三)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資格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26?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將於115年1?9?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如對本案有需求內容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87(李?姐);如有採購程序問題,請電洽02-29365522分機321(米?姐)。
(六)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然人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