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7480
公佈日期 : 2026/02/10
採購單位 : 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採購案號 : 115-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消防系統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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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301864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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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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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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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
採購名稱:115年度消防系統改善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臺北市立蘭雅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2段51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曾憶樺
連絡人電話:(02)28329377#520
傳真號碼:(02)28318319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19
開標日期:2025/12/2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1,286 元
Email:lyjh520@lyjh.tp.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b.技師公會會員證、c.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業務)、d.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d.具消防設備師證書(含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及消防設備師公會會員證);或有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業務)及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消防設備師事務所、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屬消防設備師者,應檢附「消防設備師證書」、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及消防設備師公會會員證;屬具暫行執業證書,應檢附暫行執業證書(申請暫行從事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業務)及於有效期間內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因本案施作項目包含緊急電源及ATS等改善規劃設計,有涉及專業技師簽證其它事項請提出複委託書及相關技師證照。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329377分機520曾組長、傳真電話02-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
二、本案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114年12月22日下午2時30分。
評審時間:預計114年12月23日下午1時30分。
地點:均在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
審標結果與招標文件規定不合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審。
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開標或評選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或評選時,開標或評選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五、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惟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企劃書內。
六、本案115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相關決標原則載於本案投標須知第59點第(四)項。
七、本次修正投標需知(廠商資格)及附錄文件。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5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聯絡電話02-28329377分機520曾組長、傳真電話02-28318319、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51號。
二、本案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
開標時間:114年12月22日下午2時30分。
評審時間:預計114年12月23日下午1時30分。
地點:均在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
審標結果與招標文件規定不合者,不得參與後續階段之評審。
簡報順序依各合格廠商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開標或評選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校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或評選時,開標或評選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五、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惟仍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企劃書內。
六、本案115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相關決標原則載於本案投標須知第59點第(四)項。
七、本次修正投標需知(廠商資格)及附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