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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16900
公佈日期 : 2026/02/0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21
採購名稱 : 115年委外辦理檔案管理作業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317065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89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21
採購名稱:115年委外辦理檔案管理作業服務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秘書室楊晴皓或林芳花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749,7211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8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3
開標日期:2026/02/04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020,000 元
Email:la_hua@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 (1)(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業務項目。 (2) 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第十三點。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89萬8,000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次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止或達新臺幣202萬元上限用罄止,上述以先屆者為準。 【履約地點】本局秘書室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1.2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1.3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6.本案案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89萬8,000元整。 【其他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次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止或達新臺幣202萬元上限用罄止,上述以先屆者為準。 【履約地點】本局秘書室 【履約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整。 【其他】 1.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最低標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2.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1.29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1.30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新招標文件。 6.本案案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7.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一定要寬估時程,以免影響自身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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