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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16849
公佈日期 : 2026/02/09
採購單位 :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L0214P2148V
採購名稱 :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2地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興建期履約管理諮詢顧問委託技術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33248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L0214P2148V
採購名稱:「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2地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興建期履約管理諮詢顧問委託技術服務案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履約林小姐(分機9601)/招標黃小姐(分機4900)
連絡人電話:(02)23815226#9601/4900
傳真號碼:(02)23313267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30
開標日期:2025/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8,571,429 元
Email:0078020@railway.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2、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3、或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4、或一般投資顧問業(I102010)。 5、或管理顧問業(I103060)。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 (1) 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證(其營業範圍包含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或結構工程)。 (2) 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 納稅證明。 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其登記科別包含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或交通工程或結構工程)。 (2) 技師公會會員證。 (3) 納稅證明。 3、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1) 有效期限內本國建築師開業證書。 (2) 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納稅證明。 4、一般投資顧問業及管理顧問業:廠商登記及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A. 本契約履約期間為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算5年為止;倘實施者於此期間內提前完成全部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並經機關書面通知廠商結案報告同意備查者,即視為履約期滿。 B. 工作計畫書提送期限:廠商應自開工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予機關。 C. 履約管理及諮詢服務之相關審查(閱)意見提送期限: (1) 廠商應於機關交送需審查(閱)文件之發文次日起10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時間內,將審查(閱)意見送達機關。 (2) 如因文件審查(閱)不易,機關得另訂審查(閱)期限,或廠商應於機關交送需審查(閱)文件之發文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展延審閱期限申請,並於機關同意後展延之。機關如未於廠商提出展延期限申請5日曆天內為拒絕或同意展延之決定,視為同意以廠商所提出展延期限為準。 (3) 機關以電子郵件或函文通知廠商依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3款第(6)目及第(7)目提交相關書面資料時,廠商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5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 D. 履約顧問工作月報提送期限:次月10日前;惟機關書面通知實施者提前完成「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2地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範圍全部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該月份「履約顧問工作月報」應於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送達機關。 E. 結案報告提送期限:機關書面通知實施者已完成「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2地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範圍全部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30日曆天內提送「結案報告」。 F. 文件修正期限:廠商依契約規定應交付前項各項文件,經機關審查如需修正,廠商於發文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並提送機關,如修正幅度較大,機關得視情況調整修正期限或廠商應於機關函請修正之發文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展延修正期限。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資產開發處/林小姐02-23815226#960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如下所示: ◎【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 1、本公司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供應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A. 本契約履約期間為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算5年為止;倘實施者於此期間內提前完成全部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並經機關書面通知廠商結案報告同意備查者,即視為履約期滿。 B. 工作計畫書提送期限:廠商應自開工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予機關。 C. 履約管理及諮詢服務之相關審查(閱)意見提送期限: (1) 廠商應於機關交送需審查(閱)文件之發文次日起10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時間內,將審查(閱)意見送達機關。 (2) 如因文件審查(閱)不易,機關得另訂審查(閱)期限,或廠商應於機關交送需審查(閱)文件之發文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展延審閱期限申請,並於機關同意後展延之。機關如未於廠商提出展延期限申請5日曆天內為拒絕或同意展延之決定,視為同意以廠商所提出展延期限為準。 (3) 機關以電子郵件或函文通知廠商依契約第二條第(二)項第3款第(6)目及第(7)目提交相關書面資料時,廠商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5日曆天或機關指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資料。 D. 履約顧問工作月報提送期限:次月10日前;惟機關書面通知實施者提前完成「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2地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範圍全部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該月份「履約顧問工作月報」應於書面通知次日起10日曆天內送達機關。 E. 結案報告提送期限:機關書面通知實施者已完成「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732地號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案」範圍全部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30日曆天內提送「結案報告」。 F. 文件修正期限:廠商依契約規定應交付前項各項文件,經機關審查如需修正,廠商於發文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修正並提送機關,如修正幅度較大,機關得視情況調整修正期限或廠商應於機關函請修正之發文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展延修正期限。 2、履約地點: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10023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3、履約執行單位/電話:資產開發處/林小姐02-23815226#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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