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6627
公佈日期 : 2026/02/09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50107A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執行作業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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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639560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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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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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07A
採購名稱:115年度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執行作業
採購類別: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小姐/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王先生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76/8955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7
開標日期:2026/01/0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6,560,000 元
Email:AT288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標準檢查專業人員,且其認可證包括「防火避難設施類」及「設備安全類」;或2.標準檢查專業機構,且其認可證包括「防火避難設施類」及「設備安全類」;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作業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
1.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及契約(樣稿)之「各分項固定單價表」部分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2.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3.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壹、【二十一】、疑義之處理:(一)……;114年12月29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4年12月31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之新北市轄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網路申報)案件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6年度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執行作業」若未能於上開日期完成決標者,查核案件及輔導申報作業最後執行期限順延至「116年度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執行作業」決標日止;餘詳本採購案契約書(樣搞)第七條及作業須知規定。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王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8955。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更正公告]
1.更正已販售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及契約(樣稿)之「各分項固定單價表」部分內容(詳修正對照表)。
2.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3.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壹、【二十一】、疑義之處理:(一)……;114年12月29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4年12月31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之新北市轄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網路申報)案件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6年度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執行作業」若未能於上開日期完成決標者,查核案件及輔導申報作業最後執行期限順延至「116年度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案件查核執行作業」決標日止;餘詳本採購案契約書(樣搞)第七條及作業須知規定。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王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 分機8955。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