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6267
公佈日期 : 2026/02/0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223-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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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0852399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3,50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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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23-1
採購名稱:115年度新北市高灘地景觀維護工作(第1、2、3、4區)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張簡先生/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89699596分機317)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47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8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3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979,602 元
Email:ac8257@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公司或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園藝服務、環境清潔維護、植栽或景觀綠美化等業務或相關業務者(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317。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5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第1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2.第2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3.第3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4.第4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臺星協定]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09」(其他環境保護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
[複數決標補充說明]
本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巡防管理隊)紀小姐,電話為(02)89699596分機317。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開工,每一分案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15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維護範圍,且該擴充之金額分別為:
1.第1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2.第2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3.第3區:新臺幣1,000萬元正。
4.第4區:新臺幣5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臺星協定]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09」(其他環境保護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
[複數決標補充說明]
本案係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得標廠商家數上限為4家。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