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5980
公佈日期 : 2026/02/0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230-1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新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人孔定期人工檢視巡查作業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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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915951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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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4,02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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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30-1
採購名稱:115年度新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人孔定期人工檢視巡查作業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羅小姐/水利局洪先生(電話89232300分機3117)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77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30
開標日期:2025/12/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6,500,000 元
Email:AI4882@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街道、污水管道、道路之清潔服務、廢棄物清除、環境衛生或污染防治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1次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4年12月8日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詳如「「115年度新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人孔定期人工檢視巡查作業第1次更正公告對照表」及修正後招標文件,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本案114年12月2日公告之原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14年12月11日止;114 年12 月12 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4 年12月17 日止。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洪先生,電話02-89232300分機3117。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1次更正公告-不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4年12月8日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詳如「「115年度新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人孔定期人工檢視巡查作業第1次更正公告對照表」及修正後招標文件,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
4.此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本案114年12月2日公告之原招標文件內容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至114年12月11日止;114 年12 月12 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4 年12月17 日止。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洪先生,電話02-89232300分機3117。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