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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15811
公佈日期 : 2026/02/06
採購單位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1577
採購名稱 : 「高雄市AC刨除料暫置場用地變更(含初步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98250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96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577
採購名稱:「高雄市AC刨除料暫置場用地變更(含初步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曾秀敏
連絡人電話:(07)3368333#2256
傳真號碼:(07)331531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0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8
開標日期:2025/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00,000 元
Email:shiumin@k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依法登記立案之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
*第2次更正公告* 本公告原標註開標地點「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為誤植,更正為「本局資訊室討論室」,另投標須知之標註為正確開標地點,爰無更正及抽換招標文件內容。 *第1次更正公告* 一、更正本案「01-勞務採購契約」、「03-工作需求說明書」及「08-詳細價目表」等部份內容,修改內容詳情請見附檔「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本案僅為履約內容之調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截止投標日前5日公告,爰維持原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不予變更。 *履約期限 : 一、工程初步規劃作業: (一)於簽約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 (二)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用地範圍之地形測量。 (三)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用地範圍之地質鑽探作業。 二、基地建築線指定申請作業: 廠商應於地質鑽探作業備查後40個日曆天內完成申請基地建築線指定相關文件。 三、興辦事業計畫作業(含初步規劃及配置):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興辦事業計畫書。 四、農地用地變更使用作業: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 五、水土保持計畫作業: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書圖。 六、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申請作業: 廠商應於興辦事業計畫書核定後15個日曆天內完成申請加強坡審書圖。 七、用地變更編訂申請作業: 廠商應於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申請審議同意後21個日曆天內完成用地變更編訂申請相關文件。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256(工程企劃處曾小姐)。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第2次更正公告* 本公告原標註開標地點「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為誤植,更正為「本局資訊室討論室」,另投標須知之標註為正確開標地點,爰無更正及抽換招標文件內容。 *第1次更正公告* 一、更正本案「01-勞務採購契約」、「03-工作需求說明書」及「08-詳細價目表」等部份內容,修改內容詳情請見附檔「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本案僅為履約內容之調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截止投標日前5日公告,爰維持原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不予變更。 *履約期限 : 一、工程初步規劃作業: (一)於簽約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提出「服務實施計畫書」送機關核可。 (二)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用地範圍之地形測量。 (三)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用地範圍之地質鑽探作業。 二、基地建築線指定申請作業: 廠商應於地質鑽探作業備查後40個日曆天內完成申請基地建築線指定相關文件。 三、興辦事業計畫作業(含初步規劃及配置):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興辦事業計畫書。 四、農地用地變更使用作業: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說明書。 五、水土保持計畫作業: 廠商應於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日之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書圖。 六、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申請作業: 廠商應於興辦事業計畫書核定後15個日曆天內完成申請加強坡審書圖。 七、用地變更編訂申請作業: 廠商應於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申請審議同意後21個日曆天內完成用地變更編訂申請相關文件。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應繳交文件」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方式: (一)專人送達:本局政風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郵遞地點:高雄新興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洽詢電話: (一)招標文件疑義:07-3368333轉2256(工程企劃處曾小姐)。 (二)投標文件親送:07-3368333轉2274(政風室)。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4年12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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