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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15690
公佈日期 : 2026/02/0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50106-1
採購名稱 : 新北市中和區115年鄰長暨守望相助隊員聯誼活動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8056506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06-1
採購名稱:新北市中和區115年鄰長暨守望相助隊員聯誼活動
採購類別:工程-活動行銷廣告類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張先生/中和區公所民政課楊小姐(電話:02-22482688分機211)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58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6
開標日期:2026/01/06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529,500 元
Email:AP8415@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乙種(含)以上旅行業;或 2.綜合旅行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14.12.19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中和區公所114年12月17日第1142313469號准簽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內容,不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7471」(旅行社及旅遊服務)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民政課)楊小姐,電話為(02)22482688分機211。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4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之預定舉辦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若遇不可抗力因素,經雙方合意,最遲應於115年7月15日前完成,實際出團日期暨梯次將視屆時報名情形由機關決定。餘詳邀標書第2點及契約書(樣稿)第7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114.12.19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中和區公所114年12月17日第1142313469號准簽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修正對照表。 3.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內容,不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7471」(旅行社及旅遊服務)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民政課)楊小姐,電話為(02)22482688分機211。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4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之預定舉辦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若遇不可抗力因素,經雙方合意,最遲應於115年7月15日前完成,實際出團日期暨梯次將視屆時報名情形由機關決定。餘詳邀標書第2點及契約書(樣稿)第7條。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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