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5558
公佈日期 : 2026/02/06
採購單位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採購案號 : 11515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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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15633778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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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5,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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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15
採購名稱:115年度區民活動中心不定期清潔維護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楊均智、楊旻璇(#111)
連絡人電話:(02)23064468#309
傳真號碼:(02)2302805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2/02
開標日期:2026/02/0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79,460 元
Email:bs9777@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2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每份招標文件費50元僅及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2日(即114年1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免押標金,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1萬元整。
8.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9.其他事項:
(1)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執行注意事項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2)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7萬9,460元整。
(3)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清潔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以先屆者為準。
(4)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5)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採人工領標之廠商,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配合。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至本所12樓秘書室(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2樓),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購領。
(2)郵購需自付回郵信封,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書面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200元,採現金付款;電子領標每份招標文件費50元僅及系統使用費。
3.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不允許暫停營業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外國廠商參與投標。
5.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30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2日(即114年1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本案免押標金,得標廠商需繳交履約保證金1萬元整。
8.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皆應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
9.其他事項:
(1)本案係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執行注意事項辦理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採總價決標,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2)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47萬9,460元整。
(3)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清潔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以先屆者為準。
(4)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5)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採人工領標之廠商,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