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4897
公佈日期 : 2026/02/0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m00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大型資收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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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426503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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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83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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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m002
採購名稱:115年度大型資收袋
採購類別:採購-清潔用品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北區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資循科李姷諠或秘書室陳怡文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757/1797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30
開標日期:2026/02/02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4,907,520 元
Email:la-wen@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其他批發及未分類其他工業製品製造業、零售、買賣、製造、進出口項目或與標的物相關之營業項目。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 【公告底價★】新臺幣483萬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8萬3,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履約期限】1.第1批14萬5,000個:自決標次日起 100日曆天內。2.第2批20萬個: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
【履約地點】由廠商自行找地點存放貨品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應依本局指示將貨品送至本局指定之地點,驗收合格後及運送途中貨物毀損滅失風險及價金危險悉由廠商負擔。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1.2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1.2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7.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須知59(四)規定辦理。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9.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約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公告底價★】新臺幣483萬元整。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廠商聲明書、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3.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及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48萬3,000元整。
【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履約期限】1.第1批14萬5,000個:自決標次日起 100日曆天內。2.第2批20萬個:自決標次日起200日曆天內。
【履約地點】由廠商自行找地點存放貨品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應依本局指示將貨品送至本局指定之地點,驗收合格後及運送途中貨物毀損滅失風險及價金危險悉由廠商負擔。
【其他】
1.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可沿用第1次或前次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下載。
2.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以最低標總價決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1.26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1.28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局檢舉受理單位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7.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須知59(四)規定辦理。
8.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9.得標廠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約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