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4584
公佈日期 : 2026/02/05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採購案號 : 115S015
採購名稱 : 115年度福德坑及山豬窟除草維護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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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5087301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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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23,6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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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S015
採購名稱:115年度福德坑及山豬窟除草維護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處理場廖東科/秘書室林芳花
連絡人電話:(02)26511434#127
傳真號碼:(02)27597996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08
開標日期:2026/01/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3,024,000 元
Email:la_hua@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廠商:(僅須任一項符合)
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項目需具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登錄有E201010景觀工程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等載有園藝、景觀、清潔維護等項目。
附加說明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履約期限】115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以較晚者)起至115年12月31日。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12.3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1.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餘詳閱招標文件。
7.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需知59(四)規定辦理。
8.本案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9. 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廠商應附證明文件摘要】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納稅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2.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3.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餘詳投標須知第貳節13點及資格審查表。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履約期限】115年1月1日或決標次日(以較晚者)起至115年12月31日。
【其他】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提出1式15份計畫服務建議書參加,資格審查後由本局訂定時間通知資格符合廠商參與評選。
2.非複數決標、準用最有利標、不限中小企業參與、無預付款、不辦理初驗、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3.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次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12.31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將於115.1.5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檢舉受理單位:本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7193傳真:27278056地址: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7樓。
6.餘詳閱招標文件。
7.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保留決標,依投標需知59(四)規定辦理。
8.本案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憑證、?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稅網路申報作業入?網,依契據性質??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9. 進入本府市政大樓親送投標文件時,請先預留進出時間,尤其涉及有截止收件時間之事項,以免影響自身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