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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14023
公佈日期 : 2026/02/04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採購案號 : AF-115-04
採購名稱 : 115年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澎湖縣漁港港區無主廢棄物、海漂垃圾清除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5048353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50,000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AF-115-04
採購名稱:115年污染防治潔淨海洋計畫-澎湖縣漁港港區無主廢棄物、海漂垃圾清除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澎湖縣政府農漁局
機關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營路47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沛元
連絡人電話:(06)9262620#129
傳真號碼:(06)9274755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19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8
開標日期:2026/01/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00,000 元
Email:fm71000@farm.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則採限制性招標。 五、本契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起?115年12?20?前,或履?達契約?額上限?,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完成履?採購標的之供應。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廠商應投遞投標文件份數(1式1份):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廠商資格:營業項目有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檢附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之證明(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五)廠商持有可合法從事資源回收、廢棄物分類等特定目的用途之合法用地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土地謄本及核准從事特定目的之證明文件)。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標單。 (八)廠商報價單。 (九)電?領標憑證書?明細(限以電?領標書?投標者)。 (十)切結書1。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文件售價:新臺幣0元。 (?)通訊領取者:書名招標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選定之收件?姓名、地址並貼?快捷回信郵資)?併以快捷公告領取期限截?前(郵戳為憑)逕寄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領取。(通訊領標者請??估計郵遞時間,延誤投標本局概不負責)。 (三)親?領取者:逕向澎湖縣政府農漁局?政科(澎湖縣?公市新營路477號)領取。 (四)電?領標者:請逕由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廠商得?備相當之信封封裝,並提?電?領標證明或憑證。 ?、截、開標?當?若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澎湖縣政府宣布停?上班者,致未達原定截、開標時間者,則順延?恢復上班之??同?截、開標時間代之,不再另?通知或公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組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補充-澎湖縣政府政風處(地址: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電話:06-9271210、傳真:06-9262284)。 四、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報價則採限制性招標。 五、本契約廠商應於機關通知?起?115年12?20?前,或履?達契約?額上限?,兩者以先屆者為契約屆滿之基準,完成履?採購標的之供應。 六、本採購未盡事宜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辦理。 七、廠商應投遞投標文件份數(1式1份):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 廠商資格:營業項目有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檢附所得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投標廠商倘係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之證明(投標廠商倘係自然人、政府機關或公立大專院校者得免附本項證明文件)。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有效期限內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五)廠商持有可合法從事資源回收、廢棄物分類等特定目的用途之合法用地證明文件影本(包含土地謄本及核准從事特定目的之證明文件)。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標單。 (八)廠商報價單。 (九)電?領標憑證書?明細(限以電?領標書?投標者)。 (十)切結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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