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4009
公佈日期 : 2026/02/04
採購單位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採購案號 : 115012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新竹市地政事務所電子式地籍謄本蓋章機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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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2268684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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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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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18,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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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50122
採購名稱:115年度新竹市地政事務所電子式地籍謄本蓋章機採購案
採購類別:採購-辦公用品類
採購單位: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北區光華東街60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張玉淳
連絡人電話:(03)5325121#143
傳真號碼:(03)533794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3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7
開標日期:2026/01/28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225,000 元
Email:hc6700@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事務機器買賣、進出口貿易等。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主要部分為:電子式地籍謄本蓋章機。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但不提供現場領標,亦不提供電子投標,上網領取:請至http://web.pcc.gov.tw/領取。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3.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4.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2)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機關。
(3)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屬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者外,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30。﹞
(4)檢舉受理單位:
(4-1)稽核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4683、(03)5216121#450傳真:(03)5266005
(4-2)法務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4-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主要部分為:電子式地籍謄本蓋章機。
2.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但不提供現場領標,亦不提供電子投標,上網領取:請至http://web.pcc.gov.tw/領取。上網領取者:請依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繳交領標費用。
3.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www.hcct.gov.tw)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9。
4.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2)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機關。
(3)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屬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者外,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電話:(02)87897530。﹞
(4)檢舉受理單位:
(4-1)稽核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4683、(03)5216121#450傳真:(03)5266005
(4-2)法務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4-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