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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5213859
公佈日期 : 2026/02/04
採購單位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ED15036P007
採購名稱 : 115年除夕餐會採購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17319775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ED15036P007
採購名稱:115年除夕餐會採購
採購類別: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邱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5321201
傳真號碼:(02)25321221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27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8
開標日期:2025/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94,000 元
Email:mndtaf01@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交貨時間: (1)履約日:115年2月16日,實際履約桌數以甲方通知。 (2)乙方於115 年 1 月 26日前提供工作人員(身分證影本)及車輛(行照影本),予甲方審查。 (3)乙方於簽約次日起14日曆天前,檢附契約通用條款第 10 條所列保險項目之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 1 份及繳費收據副本 1 份,予甲方審查。 (4)倘甲方通知參加人數達200人以上時,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應於履約日前5日自行(或餐飲業所屬工會),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副本通知甲方;其備查內容應包含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格式詳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7年1月29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730073100號)。 (5)乙方應配合甲方代理人擇定日期先行辦理1桌試菜,試菜時間及地點依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以 EMAIL 、傳真或公文)及配合下列事項: A.由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試菜結果,乙方應依試菜結果辦理修正。 B.更換菜色以不低於原契約價金為限。 C.甲方代理人最終同意結果將納入後續履約日執行。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如詳投標須知附錄五)。 3.投標廠商報價單-1(如投標須知附錄六-1)。 4.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需填妥及用印)。 5.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6.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未盡如有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邱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201或02)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交貨時間: (1)履約日:115年2月16日,實際履約桌數以甲方通知。 (2)乙方於115 年 1 月 26日前提供工作人員(身分證影本)及車輛(行照影本),予甲方審查。 (3)乙方於簽約次日起14日曆天前,檢附契約通用條款第 10 條所列保險項目之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 1 份及繳費收據副本 1 份,予甲方審查。 (4)倘甲方通知參加人數達200人以上時,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應於履約日前5日自行(或餐飲業所屬工會),向主管機關報請備查,副本通知甲方;其備查內容應包含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格式詳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7年1月29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730073100號)。 (5)乙方應配合甲方代理人擇定日期先行辦理1桌試菜,試菜時間及地點依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以 EMAIL 、傳真或公文)及配合下列事項: A.由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試菜結果,乙方應依試菜結果辦理修正。 B.更換菜色以不低於原契約價金為限。 C.甲方代理人最終同意結果將納入後續履約日執行。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如詳投標須知附錄五)。 3.投標廠商報價單-1(如投標須知附錄六-1)。 4.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需填妥及用印)。 5.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6.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未盡如有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邱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201或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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