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2511
公佈日期 : 2026/02/02
採購單位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採購案號 : GQ15008P002
採購名稱 : 航材用螺桿等12項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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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83766206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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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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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158,05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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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GQ15008P002
採購名稱:航材用螺桿等12項
採購類別:採購-原物料類
採購單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機關地址:711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楊小姐
連絡人電話:(06)3306413
傳真號碼:(06)2391562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6/01/20
截止收件日期:2026/01/27
開標日期:2026/01/27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1,273,650 元
Email:army_aad2710@mail.mil.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電話:06-3306413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臺南歸仁郵政91065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郵資120元)、招標文件費19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招標文件費或回郵不足者,本廠概不受理;如因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由廠商攜投標文件至本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電話06-3306413
2.郵遞投標:由廠商將投標文件逕寄「711909歸仁郵局第127號信箱」。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1.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電話:(06)3306413、傳真(06)2391562、地址:臺南歸仁郵政91065號信箱。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5年1月21日止。
3.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5年1月30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為加速購案遂行,本案提前辦理,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 41 點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另依「預算法」第 54 條第2款第2目之規定,本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如有廠商符合決標原則者,由招標訂約單位逕行辦理決標、簽約作業。
2.第1、2、3組均已決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電話:06-3306413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臺南歸仁郵政91065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郵資120元)、招標文件費19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招標文件費或回郵不足者,本廠概不受理;如因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由廠商攜投標文件至本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電話06-3306413
2.郵遞投標:由廠商將投標文件逕寄「711909歸仁郵局第127號信箱」。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1.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電話:(06)3306413、傳真(06)2391562、地址:臺南歸仁郵政91065號信箱。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5年1月21日止。
3.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5年1月30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其他】:
1.為加速購案遂行,本案提前辦理,依「國軍採購作業規定」第 41 點規定,先行辦理招標作業,另依「預算法」第 54 條第2款第2目之規定,本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如有廠商符合決標原則者,由招標訂約單位逕行辦理決標、簽約作業。
2.第1、2、3組均已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