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12114
公佈日期 : 2026/02/02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41209A
採購名稱 : 新北市115年至116年度觀光景點及登山步道修繕工程(開口契約)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54255107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972,655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1209A
採購名稱:新北市115年至116年度觀光景點及登山步道修繕工程(開口契約)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其他
連絡人:李小姐/觀光旅遊局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02)29603456#7671/4040
傳真號碼:(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1/0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09
開標日期:2025/12/0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8,012,719 元
Email:ao564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者,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臺新協定]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040。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次日起45日以前完成細部設計,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本機關決定)送交本機關認可,並至少向本機關簡報1次;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及第八條(附件)。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臺新協定]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僅提供電子領標。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技術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040。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次日起45日以前完成細部設計,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本機關決定)送交本機關認可,並至少向本機關簡報1次;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及第八條(附件)。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