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9000
公佈日期 : 2026/01/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採購案號 : D11502
採購名稱 : 115年度清潔維護委外採購案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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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9028988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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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46,000元整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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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D11502
採購名稱:115年度清潔維護委外採購案
採購類別: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樓
採購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王敏慧
連絡人電話:(02)25923600#279
傳真號碼:(02)2592666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22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6
開標日期:2025/12/29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748,009 元
Email:ft-345@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摘要:營業項目中含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並檢具證明文件均可參加投標,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和最近一期無退票紀錄,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2.基本資格:國內廠商:營業項目中含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並檢具證明文件均可參加投標。
3.如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者,請提供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為清潔服務(辦公大樓清潔)者。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2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12月25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投標廠商檢附之信用資料為「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額機構出具票據之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文件」。
3.本案履約期限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合約期滿後,機關如有公開招標上之需求或其他原因,得要求廠商依本合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合約期間至機關新合約開始時止,最多2個月。清潔工作業務範圍:大隊現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5樓)(樓層面積共1204坪)。
4.得標廠商如雇用本機關原使用之清潔人員,並指派繼續在本機關提供勞務而未中斷年資時,得標廠商應溯自該派遣勞工在本機關提供勞務之第一日,並計其服務之年資,計算特別休假之日數,以保障其休假權益。惟為維護本機關使用區域之清潔,得標廠商應另派代理之清潔人員至少2人(1人全天,1人半天)於政府機關辦公日上班時間內駐守本大隊從事清潔工作。
5.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反則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12月23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12月25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投標廠商檢附之信用資料為「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額機構出具票據之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文件」。
3.本案履約期限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為合約期滿後,機關如有公開招標上之需求或其他原因,得要求廠商依本合約內容及費用,延長合約期間至機關新合約開始時止,最多2個月。清潔工作業務範圍:大隊現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47號4-5樓)(樓層面積共1204坪)。
4.得標廠商如雇用本機關原使用之清潔人員,並指派繼續在本機關提供勞務而未中斷年資時,得標廠商應溯自該派遣勞工在本機關提供勞務之第一日,並計其服務之年資,計算特別休假之日數,以保障其休假權益。惟為維護本機關使用區域之清潔,得標廠商應另派代理之清潔人員至少2人(1人全天,1人半天)於政府機關辦公日上班時間內駐守本大隊從事清潔工作。
5.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反則經機關評估尚非無法執行時,經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決標,或依本須知第84點以保留決標總價與公告預算總價比例調整後,再評估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後決標;如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以廢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