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N CC #: 5208384
公佈日期 : 2026/01/2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1140317C0043
採購名稱 : 北投大樓暨市場拆除工程及改建工程
決標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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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代碼 : 61786501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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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 (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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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標公告
公告單位案號:1140317C0043
採購名稱:北投大樓暨市場拆除工程及改建工程
採購類別: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公開招標
連絡人:蘇柏菁
連絡人電話:(02)27208889#1140
傳真號碼:(02)27253923
本網站公告日期:2025/12/16
截止收件日期:2025/12/23
開標日期:2025/12/23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新台幣 5,112,892,446 元
Email:poching@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一、須同時符合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二、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家數以4家為上限,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 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曾辦理建築工程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工程等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7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5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錄七、標單、圖說。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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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4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4月22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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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4月15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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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招標文件清單、標單、既有建築物結構圖說。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本次更正公告標單已有異動,請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異動後之標單;投標廠商未以異動後標單投標者,將依投標須知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七、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4月4日。
八、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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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囿於字數限制請詳114年11月21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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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承辦人員:陳粳方;電話:02-25505220#2307)。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4月1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13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契約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鋼筋工、模板工、鋼構組裝工及廢土處理,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本次招標文件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投標廠商未檢附本次領標憑據投標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本案附加說明及其他相關重要公告資訊 : ※本次招標第5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錄七、標單、圖說。
三、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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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4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4月22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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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3次更正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案為檢討並回應廠商疑義刻正重新研議調整招標文件,故暫延長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展延期限將屆前,請注意本案後續招標訊息。
二、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4月15日。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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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招標文件清單、標單、既有建築物結構圖說。
三、「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之展延期限如上所述。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本次更正公告標單已有異動,請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異動後之標單;投標廠商未以異動後標單投標者,將依投標須知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月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非本次變更招標文件內容部分,請求釋疑期限仍依前次公告內容辦理。
七、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展延至115年4月4日。
八、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4年11月7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與歷次更正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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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囿於字數限制請詳114年11月21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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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標附加說明如下: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招標機關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判定為不合格標。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21號6樓;承辦人員:陳粳方;電話:02-25505220#2307)。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5年4月1日。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1月13日 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契約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鋼筋工、模板工、鋼構組裝工及廢土處理,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本次招標文件經重大改變,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需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請投標廠商重新領標,並請檢附本次領標之領標憑據投標;投標廠商未檢附本次領標憑據投標者,判定為不合格標。